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网络工程;办公设备、计算机及配件、电子产品(除专顶)、教学仪器、摄像器材、通讯器材(除专项)、机电设备、二、三类机电产品、装修装饰材料、家电、日用百货、服装、电子原器件、实验室仪器、教学设备、办公家具、音响设备、LED电子屏、护理实训设备、医学教学模型的销售;监控产品及软件的开发与销售;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;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维修;弱电信息化工程;停车场系统;进出口贸易;电子产品维修。)